二是爭取政策支持與發揮自身能動性相結合。積極奔走、呼吁,爭取國務院相關職能部門和北京市有關方面的支持,落實有關政策。與此同時,引導企業廣大干部職工充分認識到“早改早主動、早改早受益”,學會搶占先機,主動利用市場力量來加快自身發展,通過發展讓職工享受到改革成果。
三是深化改革與促進發展相結合。在推動4家集團公司改制的同時,認真開展組織結構優化、崗位制度設計、職位競聘、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實現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憑業績、看貢獻、重能力,績效工資所占比例大幅度提升,一線職工收入明顯提高。職工的發展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成為深化改革的有力杠桿。
四是注重人文關懷與探索創新。比如:第一次在“事轉企”改革中,把制定人員身份轉換方案列入必經規程;第一次實現以職工代表大會形式集中反映職工正當利益訴求;第一次在部改革單位聘請轉企改制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改革方案制定與實施。這些重要創新,為改革順利推進提供了保障。改革實踐也使大家深切體會到,文化體制改革是一個永無止境的探索過程,固步自封就會使頭腦陷入僵化,必須不斷解放思想、轉變觀念,不斷突破前人、突破自我。
歐陽堅說,在整個轉企改制過程中的一大重點,是通過制度上的設計為將來更好更快的發展提供機制保障。他說,在確保社會效益的前提下,企業和事業最大的不同點在于追求利潤最大化。制度創新應當圍繞這一特性來進行,包括在財務上、勞動人事上、分配關系上、資產處置上、對外交流合作上,搭建相應的平臺。整個制度體系不應當是內部循環,而是一個開放的系統,能夠實現與外部合作者和市場的對接。
歐陽堅強調,在為企業發展準備體制機制環境的過程中,應當兼顧公平和效率兩個方面。一方面要通過績效考核調動職工積極性,另一方面要充分保障職工的合法利益。維護了職工的正當權益,就能得到群眾的理解、擁護和支持。這也是在此次改革過程中,有很多人積極主動要求參與轉企改制的原因所在。
當然,也要看到,制度創新并不是簡單的事。需要根據各個單位的具體情況具體對待。目前,各個集團公司都在做這方面的探索,從機構上、制度上作出相應的安排。通過努力,目前已經實現了平穩地轉企,也為今后加快發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礎。
改革的目標是可持續發展
■要保證可持續發展,必須要真抓實改■“可核查,不可逆”的改革才是真改革
核銷事業編制是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完成規范轉制的必經程序和重要標志之一,此次4家集團公司深化轉企改制工作實現了“三個全部”,完成了推進規范轉制的關鍵步驟。
一是不分單位類型,全部核銷事業編制。不管是在事業體制下運作了幾十年的中介單位中國對外演出中心和中國對外藝術展覽中心,還是作為中直院團的中國東方歌舞團,還是作為部委主管主辦媒體的中國文化報社,全部事業編制都報經中編辦批準予以核銷。
二是不分人員類型,全部參加社保。除在此之前進入文化部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的員工以外,不管是在職職工,還是離退休職工,從2010年7月1日起,全部參加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三是不分原先有無事業身份,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推動4家集團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原事業身份職工和聘用職工,通過新型用工管理方式,得到妥善安排。
這些工作的完成,為4家集團公司最終注銷全部原事業法人,全面實現“可核查、不可逆”奠定了重要基礎。同時,也為進一步的發展掃清了障礙。
歐陽堅說,改革的目標是發展,要保證可持續發展,必須要真抓實改,堅持“可核查、不可逆”。在以往的文化單位轉企改制中,一些地方通過借、留、造等手段“新殼裝舊人”的做法,有其產生的特定歷史背景和環境因素,也曾為減少改革阻力、推進改革試點發揮過一定的作用。但是,說到底這還是不徹底的改革。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一步步深入,隨著各方面制度的不斷完善,這種做法帶來的弊端必須加以克服。
首先,這樣轉來的文化“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殼”,仍然缺乏主動面向市場求發展的動力和壓力,難以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運營機制。其次,讓同一單位內企業身份的員工與事業身份的員工“同工不同酬”,在社會保障、職業發展前景中存在種種不平等,難以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第三,由于“事轉企”改革不徹底,使事企分開、管辦分離難以徹底實現,為政府職能的轉變設置了障礙。因此,這種不徹底的“改革”沖銷了改革的成效,當然也影響了改革的聲譽。
他表示,“可核查、不可逆”,既是中央對規范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的明確指示,也是文化企業實現科學發展的客觀要求。要實現“可核查、不可逆”,應把握以下幾點:
首先,“可核查、不可逆”的目標是徹底轉制。正如剛剛結束的全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強調的,轉企改制不等于改革的完成,也不意味著成為當然合格的市場主體。已轉制的各類文化企業一定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內部經營管理,盡快形成面向市場的體制機制,早日成為合格的市場主體。
其次,“可核查、不可逆”的保障是依法合規。改革必然涉及復雜的利益調整。要使改革平穩順利地推進,就必須嚴格依照政策規范運作,清除“逆轉”因素,確保不走“回頭路”。
再次,“可核查、不可逆”的前提是程序公開。只有認真履行民主程序,確保職工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使所有的改革措施都在陽光下進行,才能確保改革進程公開透明、監督到位、規范有序。
最后,“可核查、不可逆”的根本動力是加快發展。改革激發的生機活力和美好前景是推動轉制單位深化改革的可靠保證。只有充分用好徹底轉制所創造的體制機制優勢,使真轉真改單位比“假改”“半改”單位有更好的發展勢頭、更快的發展速度,才能為真轉真改的企業增強信心,消除顧慮。
他認為,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中,必須本著對歷史高度負責的態度,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之風,把中央提出的“可核查、不可逆”改革要求落到實處。必須強調,只有“可核查,不可逆”的改革才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真改革,才能真正促進文化生產力的解放與發展。
歐陽堅說,在具體改革實踐中,應當時刻不忘發展這個目標,學會走一步看三步,把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結合起來。不僅為企業的長遠發展準備好條件,同時讓廣大職工對改革的前景看得見、摸得著,使他們對改革的預期充滿信心。
歐陽堅表示,4家集團公司轉制工作已取得重要進展,但還未完全結束。今后要抓緊完成轉制單位事業法人注銷程序,全面實現“可核查,不可逆”。與此同時,要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切實幫助轉制企業培養和引入人才,為轉制單位加快發展提供人才保障;還要抓緊制定轉制過渡期企業管理與考核辦法,防止出現“管理真空”。4家集團公司完成轉制以后,將著手推進股份制改造,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公司,將幫助早日實現上市融資。
歐陽堅最后指出,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有一點必須堅持: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可持續發展。任何一項政策的實施,任何一項舉措的出臺,都要緊密地跟能不能發展、能不能更好地發展聯系起來。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放文化生產力,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責任編輯:王婉瑩)